牧原股份紧急发公告 澄清料肉比质疑

作者: 牛料 发布时间: 2024-05-29 12:55:34

  随着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的公布,有媒体指称牧原股份被钉在了“IPO重启后业绩变脸第一股”的十字架上,并暴出牧原股份一季度毛利率作假。4月3日牧原股份对此事发布澄清公告,以下为澄清公告原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因公共媒体出现对公司的报道,现对澄清如下:

  (一)2014年4月1日《预盈3500万到预亏4500万,牧原股份成IPO开闸变脸第一股》

  2014年4月1日,相关公共媒体刊登了《预盈3500万到预亏4500万牧原股份成IPO开闸变脸第一股》关于对公司的报道,文章对公司的第一季度业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质疑:

  1、第一季度净利润与《上市公告书》中预测差距较大,《上市公告书》中对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的预测存在不合情理。

  (二)2014年4月2日,《牧原股份亏损有征兆高毛利陡降,料肉比被指藏猫腻》

  关于对公司的报道,文章对公司的毛利率、商品猪成本、料肉比、主营业务数据、自然人客户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质疑:

  (一)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以及《上市公告书》中对2014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测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预测“公司预计2014年1~3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变动幅度增长30%以上;净利润较2013年同期变动幅度在-20%~20%,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331.60万元至3,497.40万元之间。”

  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修正后的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为亏损4500-6500万元。

  《上市公告书》中的预计是在2014年1月份公司生猪销售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往年一季度经营情况的规律性特征,得出初步预计结果。截止至2014年1月25日,公司依据当月已销售每头生猪的平均盈利水平,以及根据生产计划对一季度生猪出栏量的预计,“预计2014年1~3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变动幅度增长30%以上;净利润较2013年同期变动幅度在-20%~20%,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331.60万元至3,497.40万元之间。”

  2013年末至2014年初,我国气温较往年偏高,导致肉类需求弱于往年。猪肉是我国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量最大的肉类,存在较为稳定的刚性需求,因此,公司预计春节后价格有可能反弹。

  2014年春节后,生猪价格在2月份进一步下跌,跌破12元/公斤;2014年3月,生猪价格进一步大幅度下滑,跌至11元/公斤以下,公司销售生猪出现严重亏损。公司预计一季度生猪销售均价低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加之公司2014年一季度生猪出栏量比2013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严控费用,保持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进入2013年,生猪价格在上半年持续下跌,5月份之后逐步回升,2013年上半年生猪均价低于2012年同期,是导致同期销售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

  其次,2013年主要饲料原料小麦、玉米等价格大大上涨,造成公司饲料成本增加。同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生猪价格低迷,根据农业部数据,2013年全年生猪价格均值比2012年下跌0.8%。

  综合生猪价格和原料价格两方面的因素,导致公司2013年毛利率低于过会前(2012年6月前)毛利率。

  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商品猪成本低于同行,根本原因是公司采取“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形成了集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等多个环节于一体的完整生猪产业链,使公司具备拥有了一定的成本优势。公司商品猪和种猪的销售毛利包含了饲料加工环节的毛利、生猪育种和种猪扩繁环节的毛利、商品猪和种猪饲养环节的毛利。

  对于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事项原因,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五)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分析”进行了说明。

  关于2013年生猪行情和原料价格行情,公司已在《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详情请参见《2013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一、概述”。

  报道中提到“牧原股份的料肉比竟低得离谱”、2009~2011年“牧原股份商品猪2009~2011年的综合料肉比分别为2.91、2.78、3.03”、“牧原股份招股书中给出的每年几乎都是3.2的料肉比相差甚大。该会计师指出,目前行业的平均料肉比为3.5,牧原股份的料肉比相对行业水平低得太多。”

  实际在计算料肉比时,因计算口径不同,又区分全程料肉比、单程料肉比、不同养殖阶段的料肉比。

  全程料肉比的计算方式为:仔猪从出生至100公斤或110公斤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其自身所消耗的饲料和其分担的对应的种母猪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所消耗的饲料之和除以对应的增重(100公斤或110公斤)

  单程料肉比的计算方式为:生猪从断奶日起至100公斤或110公斤的过程中,其自身所消耗的饲料除以对应的增重(100公斤或110公斤)

  不同养殖阶段的料肉比是根据养殖企业的养殖阶段划分情况,分别计算每个养殖阶段的料肉比。公司依照现代分阶段、按流程饲养理念,采用“五阶段饲养四次转群生产流程”。生产的全部过程按母猪配种(或后备阶段)、妊娠(怀孕)、分娩哺乳、仔猪保育和生长猪育肥共5道工序,其中可以用料肉比来衡量的、具有管理意义的为仔猪保育阶段料肉比(保育阶段料肉比)和生长猪育肥阶段料肉比(育肥阶段料肉比)。

  通常生猪养殖企业会使用料肉比进行内部同阶段、同批次、同饲料配方的不同养殖场或养殖人员之间的养殖成绩的对比、考核。假如没有严格的假设条件的情况下,企业之间正常情况下不会进行料肉比比较,主要是因为:

  (1)料肉比的计算口径通常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虽然行业内对料肉比的定义和计算公式在宽泛口径上有一定的认同,但对于计算公式中的饲料公斤数和增重公斤数,每个企业都有不同的计算口径。

  比如就单程料肉比来讲,有的企业采用7公斤至100公斤的生猪来计算,有的采取7公斤至110公斤的生猪来计算,也有采取15公斤至120公斤的生猪来计算;有些企业采取含有死亡的口径计算,有些企业采取不含有死亡的口径计算。

  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各个企业在计算料肉比的口径不一致,因此不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2)每家企业所使用的饲料的配方不同,有些企业所使用饲料的能量等项目高,有些企业所使用饲料的能量等项目低,这也造成不一样企业的料肉比不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只有在使用相同饲料、饲养相同阶段和同批的生猪、同饲料配方、在相同的饲养环境下,采取相同的计算口径,料肉比才具有可比性。

  公司对生猪成本核算分四阶段核算,出栏生猪的成本及其对应所消耗的饲料为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其自身所消耗的饲料和其分担的对应的种母猪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所消耗的饲料之和,因此,用主要经营业务成本中所消耗饲料量与其出栏重量的比即为全程料肉比。

  同时,公司生猪的死亡率均处于行业内较低水平,在会计核算上,将生猪养殖过程中的死亡生猪作为生产经营中正常的损耗,其成本随每一会计期间结转至活体成本中。因此,在计算该料肉比时,分子为包含了出栏生猪及其对应承担的死亡生猪的饲料消耗量,分母的增重为仅指出栏生猪的重量,不含死亡生猪的重量。

  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公司的全程料肉比分别为3.20、3.20和3.21.公司料肉比情况优于行业水平,是由于公司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养殖模式的优势、营养配方优势、疫病防控优势等因素所致。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第二章概览”之“一、发行人简介”之“(四)主要竞争优势”进行了详细阐述。

  (四)关于公司披露主营业务数据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稿披露数据出现差异的情况

  报道中提到“牧原股份指出2009~2011年度,公司销售生猪分别为37.10万头、35.90万头和60.98万头;其中,商品猪的销量分别为35.25万头、33.27万头和58.98万头。”、“根据山东龙大2012年招股书申报稿披露,2009~2011年,牧原股份生猪销售数量分别为33.99万头、32.29万头和56.83万头。”“两组数据分别相差3.11万头、3.61万头和4.15万头,也就是说3年(2009~2011年)里,牧原股份生猪销量数据差异共计10.87万头。”

  由于公司向龙大牧原销售的商品猪中不含退役种猪,因此,向山东龙大提供的销售数据,为同类商品猪的销售数据(不含退役种猪)。而公司招股书中披露的商品猪销售数量,包含了退役种猪。

  根据招股说明书对退役种猪的释义,退役种猪指“不再用于繁殖用途的种猪”,正常的情况下,由于使用年数的限制较长或因其他问题造成繁殖性能较差的种猪,会被界定为退役种猪,进行销售。由于退役种猪的市场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普通商品猪,考虑到数据的可比性,公司在为山东龙大提供销售数据时仅提供了普通商品猪的销售价格、数量,没有包含退役种猪的数据。

  综上所述,公司与山东龙大招股书中披露的有关数据不一致,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导致的。

  报道中提到“2010~2012年以及2013年上半年,牧原股份商品猪销售额分别为3.97亿元、10.99亿元、14.55亿元和7.2亿元,猪贩子采购金额则分别为2.18亿元、9亿元、11.43亿元和4.98亿元,占销售总额平均比重超过70%.”、“牧原股份前5大客户采购金额不仅占比高,而且自然人长期占据多个席位,大客户更迭的现象时有发生。”“张群兵就从2901万元的采购金额猛然扩大到3.03亿元”、“2012年张群兵的采购金额迅速下滑至8237万元,并在2013年彻底消失在前5大客户之列”。

  公司商品猪销售客户主要为自然人客户,商品猪销售客户的排名变动的情况,主要受到生猪销售的行业特点、商品猪市场行情报价和公司的销售策略选择等因素的影响,详细情况如下:

  猪贩子的大量存在是生猪销售的行业特点。公司商品猪销售渠道中自然人客户(即猪贩子)占比较大,是由生猪销售的行业特点决定的。

  由于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肉类消费品,生猪市场需求庞大,传统上养殖企业都是出栏交货,很少负责运输,且专门成立一个运输队费用太高,利用率低,还在于养殖企业日出栏量不均衡,存在出栏过于集中和不足的现象,会造成运能不足和冗余。下游屠宰企业的屠宰产能一般都较大,而由于目前国内生猪养殖以农户散养为主、大规模的生猪企业较少,不足以满足大型屠宰及肉食品加工公司的采购需要,所以一般规模较大屠宰企业也同时建立了稳定的通过自然人采购生猪的采购和结算体系。猪贩子承担了生猪从养殖场到屠宰厂间的运输风险,也获得一定的买卖价差。猪贩子承担着活猪物流商及屠宰企业的采购中间商的功能,他们长期活跃于屠宰厂和养殖场之间,具有较丰富的运输经验、市场供需信息及一定的客户资源,在生猪上下游间起到一个纽带的作用。

  猪贩子虽以个人名义体现,但实际上大多数是由多人组成的、专门干生猪购销活动的专业团队;部分经营时间比较久的猪贩子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

  2013年,虽然张群兵不在前5大客户之列,但仍然位于前10大客户。同时,2010年来,公司前5大客户名单尽管每年都有所变动,但始终有3-4名自然人客户稳定的处于前10名行列,公司的客户构成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并且,公司近两年通过优化客户结构,机构客户占比逐年上升,这也是导致前5大客户名单出现变动的原因。

  报道中称“牧原股份于2012年7月份顺利通过了创业板发审委的审核。”,“作为IPO开闸后的首批创业板新股之一,牧原股份曾被券商高度关注和追捧。”

  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于2014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述两篇报道中均提到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与真实的情况不相符。

  公司一贯对媒体与公众采取开放态度,乐于虚心听取批评、建议,对媒体的严格监督、格外的重视并表示感谢!

  感谢媒体朋友及投资的人对公司的支持与关心,公司会以此为动力,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